2021年3月28日13時許,被告人顧某搭乘公交車出行。上車過程中,駕駛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對未佩戴口罩的一名乘客進行勸阻而因此引發(fā)爭吵,顧某見狀,不滿駕駛員的語氣態(tài)度,遂也與之發(fā)生口角。顧某為泄憤,辱罵公交車司機、拉拽方向盤、毆打駕駛員,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顧。2021年7月底,上海市普陀區(qū)人民法院以妨害安全駕駛罪判處顧某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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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2024/7/1 8:0:9組卷:0引用:1難度: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