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發(fā)現(xiàn):收集的氧氣占集氣瓶容積的60%(空氣占40%)時,能使帶火星的木條復燃。那么,使帶火星的木條復燃的氧氣的濃度最低值是多少呢?小明對此展開探究:
第一組實驗:取5支集氣瓶,編號為①②③④⑤,分別裝入其總容積10%.20% 30%,40%,50%的水。用排水法收集氧氣恰好把5只瓶子中的水排去,將帶火星的木條依次插入①~⑤號瓶中,記錄實驗現(xiàn)象。
小明在前一組實驗的基礎上又做了第二組實驗和第三組實驗,三組實驗的數(shù)據(jù)幾現(xiàn)象如下:
| 第一組 | 第二組 | 第三組 |
集氣瓶號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① |
收集的氧氣占容積的體積分數(shù) | 10 | 20 | 30 | 40 | 50 | 31 | 33 | 35 | 37 | 39 | 34 |
帶火星的木條的狀況 | | | 微 亮 | 亮 | 復 燃 | 很 亮 | 很 亮 | 復 燃 | 復 燃 | 復 燃 | 很 亮 |
請根據(jù)實驗回答下列問題:
(1)寫出一個實驗室制取氧氣的反應方程式
。
(2)使用帶火星的木條驗滿氧氣是否可靠?
否
否
(填“是”或“否”)。
(3)集氣瓶中氧氣的體積分數(shù)=收集的氧氣占容積的體積分數(shù)+瓶中空氣占容積的體積分數(shù)×
21
21
%。
(4)收集的氧氣占容積的體積分數(shù)最低為
35
35
%時,可使帶火星的木條復燃,這時瓶中氧氣的體積分數(shù)是
49
49
%.(結果保留整數(shù))。
(5)用帶火星的木條直接檢驗雙氧水收熱分解產(chǎn)生的氧氣時往往難以復燃,這是因為在加熱生成氧氣的同時產(chǎn)生大量的水蒸氣所致,此時混合氣體中氧氣的體積分數(shù)隨溫度的變化曲線如圖所示。若只考慮氧氣的體積分數(shù)對實驗的結果的影響,欲使帶火星的木條復燃,應將架勢雙氧水的溫度控制在
82
82
℃
(6)采取半值法探究能減少實驗次數(shù)。例如:第一組實驗若按③④的編號順序進行實驗,即可確定下一組實驗收集的氧氣占容積的體積分數(shù)應在30% 40%之間,從而省去編號為①③⑤的實驗。同理第二組實驗可以省去的實驗編號為
①、④、⑤
①、④、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