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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廈門一中高考歷史模擬試卷(4月份)

發(fā)布:2024/4/20 14:35:0

一、選擇題

  • 菁優(yōu)網1.炭化鳥形木雕(如圖,亦稱“太陽鳥”)出土于沈陽新樂遺址,經碳—14年代測定,距今約7000年,出于火災的原因,其出土時已炭化,并斷成三截。但木雕紋飾精美,全身雙面雕刻,刀法嫻熟流暢,其形宛如一只振翅欲飛的鵬鳥。這反映了( ?。?/h2>

    組卷:5引用:1難度:0.6
  • 2.《詩經》中將周主奉若天神之類的語言只在西周前期作品中出現(xiàn)。西周后期的《詩經》作品中,多有為貴族祝福、祝壽場面的描寫,“凡今之人,莫如兄弟”等強調本宗族兄弟團結與聯(lián)合的詩句屢屢涌現(xiàn)。這一現(xiàn)象折射出( ?。?/h2>

    組卷:15引用:3難度:0.5
  • 3.甘肅武威漢灘坡東漢墓出土的木簡記載了東漢光武帝的“度田”制度。按照要求,基層官吏必須在每年五月丈量核對土地、清查戶口,隱匿田地三畝以上,就要受到懲處。但以范文瀾先生為代表的傳統(tǒng)觀點認為光武帝“度田”是一次失敗的行動,地方官吏在執(zhí)行“度田”詔令時,“多不平均,或優(yōu)饒豪右,侵刻羸弱”。這說明光武帝的“度田”( ?。?/h2>

    組卷:15引用:4難度:0.5
  • 4.唐代科考中盛行著多種入仕的辦法,如“通榜”就是主試者將自己賞識的考生列上名單。錄取時甚至可以不必看應試者的試卷,單憑誰是通榜者、誰是社會知名之士、誰門第出身高貴,就可以預先定好錄取名單。由此可見,唐代科舉考試( ?。?/h2>

    組卷:22引用:12難度:0.7
  • 5.如表為明清時期全國重要物資產區(qū)情況統(tǒng)計表。據(jù)此可知( ?。?br />
    物資產區(qū) 集中區(qū)域
    糧食產區(qū) 江南,特別是湖南、四川、江西、兩廣、臺灣等地
    棉布產區(qū) 江南太湖流域的蘇州、松江、杭州,后起之地有河南、河北、湖北等地
    絲綢產區(qū) 江南,尤其是嘉興湖州、杭州,還有廣東、四川
    食鹽、茶葉等產區(qū) 食鹽:江蘇揚州、山西運城、四川自貢
    茶葉:江浙、福建武夷山、云南普洱、陜西紫陽、湖南安化等地

    組卷:38引用:18難度:0.6
  • 6.道光、咸豐之際,一批優(yōu)秀的文人士大夫從古籍考證和玄學思辨中抬起頭來,把眼光轉向活生生的現(xiàn)實世界,掀起了一股火熱的經世致用思潮。史學領域也由一味考辨古史轉向探求實用之學。道咸之際學術風氣的轉變表明( ?。?/h2>

    組卷:11引用:7難度:0.6

二、解答題

  • 19.閱讀材料,回答問題。
    材料:1984年中國改革開放大事記
    時間 大事記
    1—2月 鄧小平第一次南巡,視察深圳、珠海、廈門三個經濟特區(qū)和上海,充分肯定試辦經濟特區(qū)和對外開放的決策
    3月 中共中央、國務院將社隊企業(yè)改稱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提出發(fā)展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若干政策;福建55位廠長的呼吁書《請給我們松綁》刊發(fā),要求增加企業(yè)經營自主權
    4月 中國開始頒發(fā)第一代身份證,“職業(yè)”等沒有成為身份證內容
    5月 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開放大連等14個沿海港口城市和海南島
    10月 國務院發(fā)出《關于農民進入集鎮(zhèn)落戶問題的通知》,支持農民進入集鎮(zhèn)經營工商業(yè),放寬落戶政策,統(tǒng)計為非農業(yè)人口;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社會主義經濟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實現(xiàn)了黨在經濟理論上的新突破,規(guī)定了以城市為重點的經濟體制改革的任務、性質和各項方針政策
    11月 上海飛樂音響發(fā)行股票
    12月 年終盤點:“我們都下海吧“成為民間熱詞,中國現(xiàn)代企業(yè)誕生和企業(yè)家創(chuàng)業(yè)最為集中的一年,被稱為“中國公司元年”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事記(1984年)》編制提取材料信息,結合所學知識以“釋放的活力”為題,對這一年的改革開放大事記寫一個歷史述評。(要求:表述成文,史論結合,條理清晰。)

    組卷:10引用:4難度:0.6
  • 20.國際法與近代中國
    鄭觀應是洋務運動的代表人物,并提出了早期的維新思想。
    1864年,總理衙門組織出版了《萬國公法》(《國際法原理》中譯本),較全面地介紹了近代國際法。鄭觀應閱讀此書后寫道:“其所謂公者,非一國所得而私;法者,各國胥受其范”,列強爭雄之際,“公法一出,各國皆不敢肆行,實于世道民生,大有裨益”,認為中國應加入國際法體系。他將國際法規(guī)范與列強強加給中國的不平等地位相比照,指出依據(jù)國際法原則,“定稅之權操諸本國”,他國不得干涉,中國應據(jù)此要求修改條約,提高關稅,“彼雖狡悍,亦可以理折之也”。
    中日甲午戰(zhàn)爭爆發(fā)前,面對日本咄咄逼人的侵略圖謀,鄭觀應修改自己關于國際法的文章,增加了普法戰(zhàn)爭中法國的遭遇,及越南、緬甸等小國作為“太弱者”無法援用國際法自衛(wèi)等事例,感嘆說:“由是觀之,公法仍憑虛理,強者可執(zhí)其法以繩人,弱者必不免隱忍受屈也。是故者,唯有發(fā)憤自強,方可得公法之益。倘積弱不振,雖有百公法何補哉?
    ——摘編自賴駿楠《國際法與晚清中國》閱讀材料,結合所學,評析鄭觀應對國際法認識的變化。

    組卷:10引用:2難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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