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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學年云南省楚雄州高一(上)期末歷史試卷

發(fā)布:2024/10/21 8:0:1

一、選擇題:本題共15小題,每小題3分,共45分。在每小題所列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

  • 1.公元前575年,楚共王為救鄭國而與晉國交戰(zhàn),楚國兵敗,楚共王被射傷眼睛。鄭成公對此感激涕零,終成公之世鄭國一直服楚。由此可知,春秋時期( ?。?/h2>

    組卷:3引用:1難度:0.6
  • 2.如圖所示是現(xiàn)珍藏于甘肅省博物館的國家一級文物——甘肅秦安出土的秦銅權(銅權上的文字為秦始皇二十六年統(tǒng)一度量衡的詔書和秦二世元年的詔書),此類文物不僅出土于甘肅,還在陜西、山東等多地被發(fā)掘出土。這一現(xiàn)象反映出秦朝( ?。?br />菁優(yōu)網

    組卷:2引用:1難度:0.5
  • 3.西魏文帝大統(tǒng)七年(541年)頒布了由漢族士人蘇綽起草的“六條詔書”——先治心,敦教化,盡地利,擢賢良,恤獄訟,均賦役,要求官吏對照執(zhí)行;軍事方面以六鎮(zhèn)鮮卑人為骨干,收編關隴豪強的鄉(xiāng)兵部曲,建立起一套稱為“府兵”的軍隊系統(tǒng),管理采取早期鮮卑部落兵制的形式。這些舉措( ?。?/h2>

    組卷:2引用:1難度:0.5
  • 4.唐太宗曾說,凡是有功的朝臣,或因忠孝可稱,或因學藝通博,所以才提拔任用,讓他們官居三品以上。然而,現(xiàn)今朝臣欲與衰敗了幾代的山東士族通婚,仍然要以大量錢帛作為聘禮,但即便這樣還會遭到山東士族的嘲笑、鄙視。這可以說明,唐代初年( ?。?/h2>

    組卷:4引用:4難度:0.5
  • 5.下表是北宋前期宰相任職情況表。這說明宋代( ?。?br />
    任用人數(shù)(人) 平均任職年限(年)
    宋太祖時期 6 2.8
    宋太宗時期 9 2.3
    宋真宗時期 12 2.1
    宋仁宗時期 23 1.95

    組卷:21引用:12難度:0.5
  • 6.明中葉以后,隨著人口的驟增和一些中小城市的形成,江南三角洲地區(qū)不得不從外部輸入稻米,從而喪失了自南宋以來的糧倉地位。與此同時,位于長江中游的湖廣地區(qū)飛快地開墾了耕地,并將生產的糧食輸往江南。這表明當時( ?。?/h2>

    組卷:0引用:1難度:0.5

二、非選擇題:本題共4小題,共55分。

  • 18.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全面抗戰(zhàn)后,面對戰(zhàn)爭的硝煙,各種論調此起彼伏,“速亡論”和“速勝論”隨著戰(zhàn)爭風云的詭異多變與戰(zhàn)場形勢的急速演進,不時甚囂塵上……1938年5月,毛澤東連續(xù)發(fā)表文章,系統(tǒng)地闡述了持久戰(zhàn)的理論,并預見了抗日戰(zhàn)爭的歷史進程,毛澤東不僅將戰(zhàn)爭劃分為三個歷史階段,而且還從中日雙方實力的基本情況及其相互轉化的演變態(tài)勢上,指出了各階級敵我力量變化的基本趨勢。
    ——摘編自中青網《毛澤東寫作<論持久戰(zhàn)>》材料二  1937年8月11日,周恩來在南京國防會議上,就中共中央關于全國抗戰(zhàn)的持久防御戰(zhàn)略方針和作戰(zhàn)原則作了闡述,對國民政府制定全國抗戰(zhàn)的戰(zhàn)略謀劃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南京國防會正式確定了持久消耗的戰(zhàn)略方針,作戰(zhàn)規(guī)劃最終落實在持久抗戰(zhàn)主旨上……國民黨軍事委員會副總參謀長白崇禧認為毛澤東的持久戰(zhàn)戰(zhàn)略思想是克敵制勝的最高戰(zhàn)略方針,故將《論持久戰(zhàn)》的精神歸納為“積小勝為大勝,以空間換時間”,并讓軍事委員會通令全國,以此作為抗日戰(zhàn)爭中的戰(zhàn)略指導思想。
    ——摘編自王先明《中國近代史(1840-1949)》(1)根據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毛澤東持久抗戰(zhàn)思想產生的歷史背景。
    (2)根據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分析持久抗戰(zhàn)思想引起國民政府及將領共鳴的原因及持久戰(zhàn)思想的影響。

    組卷:1引用:1難度:0.5
  • 19.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新中國成立伊始,政府需要大量糧食,包括軍隊用糧,供應城鎮(zhèn)居民生活、生產經營用糧,賑濟救災用糧等。但全國尚未完全統(tǒng)一,人民幣信用不足,生產停頓,物價不穩(wěn),且由于長時間戰(zhàn)亂和人口的增長,糧食產量也不容樂觀。鑒于此,1950年年初,中央政府下令在全國范圍征糧,下令貧農只需要負擔其全部土地常年總收益的5%~10%,中農15%~20%,富農25%~35%,地主40%~60%。政務院明文規(guī)定:中央政府征收的公糧和地方政府附加公糧,兩項合計占農村實際總收益的32%。對個別富裕農戶,如地主等“最高者不得超過其農業(yè)總收入的60%”,特殊者應控制在80%以內。
    ——摘編自楊奎松《從“小仁政”到“大仁政”——新中國成立初期毛澤東與中共領導人在農民糧食問題上的態(tài)度異同與變化》(1)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新中國成立初期征收公糧的原因。
    (2)根據材料并結合所學知識,簡析新中國初期公糧征收方案的特點及意義。

    組卷:2引用:2難度: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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