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良好網絡環(huán)境,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閱讀材料,回答問題。
材料一:近年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fā)展,互聯(lián)網得到廣泛應用,我們的生活越來越便利的同時,利用互聯(lián)網實施詐騙已成為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毒瘤,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材料二:得益于網絡信息時代的便捷性,網約車作為一種新的交通運輸模式,極大地滿足了消費者的便利出行需求。16歲的小旭最近在網上找到了一份代叫網約車的工作,然而小旭幫助乘客打車成功后并未將打車費用上交給網約車公司,小旭的行為造成網約車公司損失數(shù)萬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小旭因涉嫌詐騙罪被抓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節(jié)選):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
(1)恪守道德、
遵守法律
遵守法律
是網絡生活的基本準則。
(2)結合材料一,運用所學知識,概述你對網絡的認識。
(3)結合材料二,從“預防犯罪、加強自我范防”的角度,說明小旭的犯罪經歷對我們青少年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