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如表是部分北魏皇帝列表
謚號 |
姓名 |
在位時間(公元) |
謚號 |
姓名 |
在位時間(公元) |
道武帝 |
拓跋珪 |
368-409 |
宣武帝 |
元恪 |
500-515 |
太武帝 |
拓跋燾 |
424-452 |
孝明帝 |
元詡 |
516-527 |
獻文帝 |
拓跋弘 |
466-471 |
孝莊帝 |
元子攸 |
528-531 |
孝文帝 |
拓跋宏 |
471-499 |
孝武帝 |
元修 |
532-534 |
材料二 北魏統(tǒng)治者進入中原以前,沒有成文的法典,如遇案件,“皆臨時決遣”。遷都洛陽后,孝文帝鑒于“律令不具,奸吏用法,致有輕重”,多次參與修訂《太和律》,加重了不孝罪的處刑,首創(chuàng)了獨子犯死罪可存留養(yǎng)親的辦法。同時經(jīng)常躬自斷獄,并設立司直官對適用法律和審判程序進行監(jiān)督。
——摘編自張晉藩《中華法制文明史》完成下列要求:
(1)指出材料一內(nèi)容變化,這些變化分別體現(xiàn)了孝文帝改革的哪些措施?
(2)據(jù)材料二概括孝文帝司法改革的措施。綜合材料,分析北魏改革的顯著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