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世紀中葉前后清代科舉考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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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試 |
鄉(xiāng)試 |
會試 |
殿試 |
時間 |
每年一次 |
三年一次 |
鄉(xiāng)試后次年春天 |
會試后初為3月,后為4月 |
地點 |
府、州或縣 |
省城 |
禮部 |
故宮保和殿 |
應試資格 |
童生 |
秀才 |
舉人 |
貢士 |
主考機關 |
知縣、知府、學政 |
朝廷派員臨試 |
朝廷派大臣任總裁,再派會試同考官 |
皇帝主持,親王大臣臨試,大學士、院部大臣閱卷 |
形式 |
筆試 |
筆試 |
筆試 |
筆試 |
內容 |
四書文三篇、五言八韻詩一首,經(jīng)文五篇,策問五道、并問經(jīng)史時務、政治 |
--摘編自李鐵著《中國文官制度》材料二 1833年,英國政府各部紛紛設立常務次官,于是英國的文官制度中開始有了政務官和事務官之區(qū)分。政務官一般都是從政治活動家中選舉產生,或由代議制機關選任的。政務官有一定的任期,以首相(總理)為代表,通常隨內閣而進退;與政務官不同,事務官是指通過公開競爭考試、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招進政府機關,無重大過失而長期任職的文官。文官考選根據(jù)需要隨招隨考,考試一般分為筆試和口試兩項,考試內容涉及英語、數(shù)學、經(jīng)濟、地理、歷史、普通知識、日用科學、文學等。1855年和1870年,議會分別通過兩項樞密院令,正式確立了公開競爭考試作為進入樞密院供職的原則,并強令所有部門舉行任職考試,標志著英國文官制度的最終確立。
--摘編自詹筱茹《從英國文官制度的特點看我國公務員制度的改革》(1)根據(jù)材料一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19世紀中葉前后中國選官考試制度的特點,并簡析其原因。
(2)根據(jù)材料一、二并結合所學知識,概括英國的文官考試制度與清朝選官考試制度的不同,并簡評英國的文官考試制度。